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电话【15950957995

  • 业务领域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网站名称:张家港专业律师网

    联系人: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

    联系电话:15950957995

    联系 QQ:277490680

    微信号:15950957995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亲友被逮捕前的37天就是拯救亲友的黄金时间

    张家港市区律师事务所曹辉团队 张家港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13项法律服

    发布日期:2019-08-26 17:20 作者:admin 点击:

    张家港市区律师事务所曹辉团队 张家港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张家港市区律师事务所曹辉团队张家港房地产律师曹辉团队在线免费咨询热线,从一个免费电话咨询开始解决您的任何法律官司烦恼。
    为您提供各类房地产纠纷法律分析以及全套解决方案,团队擅长房产买卖,房屋租赁,二手房买卖,房屋拆迁,土地管理,中介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同时张家港房地产律师曹辉团队还提供专业律师在线服务,为您及时解答房产相关问题. 

    张家港市区律师事务所曹辉团队 张家港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13项法律服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曹辉团队13项法律服务业务:
    1、律师陪购服务:
    2、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律证明文件;
    3、协助签订房屋认购书;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4、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协助购房人签订购房;
    5、审查有关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律文件;
    6、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律师代理服务:
    7、代理预售商品房的转预售或更名手续;
    8、代理房屋入住手续;
    9、代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10、代理起草、协商、修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
    11、代理房屋交易诉讼,仲裁的法律事务;
    12、代理二手房交易;
    13、代理房屋租赁事宜等。

    张家港市区律师事务所曹辉团队 张家港律师咨询热线电话、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官方网址:/ywly/jjjf/412.html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标签: 张家港律师

    精诚专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官方咨询热线:  15950957995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

    张家港哪个律师好一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官方热线:15950957995

    联系qq:277490680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