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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日期:2019-10-31 08:58 作者:admin 点击: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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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故意产生的时间却有着不同于普通诈骗罪的特殊之处: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既可能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最初,也可能产生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换句话说,合同诈骗罪发生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使行为人萌生了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故意。
     
    后一种情况是合同诈骗犯罪尤为突出的一个特征,并且其表现方式和手段多种多样,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对侦查取证的要求极为细致、严格。
     
    普通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均产生于行为之初,其犯罪的临界点都发生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手段实施之前。也就是说行为人往往是在产生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之后,才进一步的通过种种诈骗手段将本身的意图付诸于实施。这与合同诈骗前一种情况有着相似之处。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又一区别即犯罪主体,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而普通诈骗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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