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电话【15950957995

  • 业务领域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网站名称:张家港专业律师网

    联系人: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

    联系电话:15950957995

    联系 QQ:277490680

    微信号:15950957995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亲友被逮捕前的37天就是拯救亲友的黄金时间

    您的当前位置: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民商诉讼 >

    一起商事借款纠纷收到应收款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例

    发布日期:2019-09-28 15:47 作者:admin 点击:

    一起商事借款纠纷收到应收款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例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本案例中,叶某某作为被执行人、C公司作为协助义务人,在明知法院已经保全、查封到期债权的情况下,分别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现叶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一起商事借款纠纷收到应收款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例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以下是由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法律顾问全系列、民商事合同纠纷、大案、要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金融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
     
    一、基本案情
     
    2015年2月8日、10月6日,法院分别判决被告杭州A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叶某某分别归还杭州B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借款本息283万余元、605万余元。因判决生效后未履行,上述两案分别于2015年3月27日、2016年2月26日立案执行。
     
    法院在以上两案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A公司、叶某某对第三人浙江C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享有到期债权,分别向次债务人C公司发出冻结、提取被执行人A公司、叶某某在C公司的应收款(工程款)897万余元。
     
    但次债务人C公司并未履行协助义务。相反,在B公司于2016年向另一法院提起以C公司为被告、以A公司、叶某某为第三人的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时,C公司于庭审时提交了2013年至2017年向A公司支付款项的明细单及凭证,共计477.6万元,A公司、叶某某、C公司的拒执行为至此暴露。
     
    鉴于A公司、叶某某、C公司上述拒执行为,法院及时启动拒执刑事追责程序,并于2018年12月12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一年(C公司另案处理)。
     
    二、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典型意义
     
    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本案例中,叶某某作为被执行人、C公司作为协助义务人,在明知法院已经保全、查封到期债权的情况下,分别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现叶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三、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律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或是了解张家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更多讯息,敬请关注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团队!从一个免费电话/微信咨询开启您的法律疑难问题解决之门!

    官方网址:/msjf/568.html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标签: 张家港律师

    精诚专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官方咨询热线:  15950957995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

    张家港哪个律师好一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官方热线:15950957995

    联系qq:277490680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