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电话【15950957995

  • 业务领域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网站名称:张家港专业律师网

    联系人: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

    联系电话:15950957995

    联系 QQ:277490680

    微信号:15950957995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亲友被逮捕前的37天就是拯救亲友的黄金时间

    您的当前位置: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咨询电话 >

    关于工伤中死亡的赔偿规定

    发布日期:2021-11-06 19:54 作者:admin 点击:

    关于工伤中死亡的赔偿规定


    关于工伤中死亡的赔偿规定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丧葬费是指六个月内该单位协调区内雇员的平均月薪.

        1.完全丧失能力;工人和雇员的配偶年满60岁,女方55岁;工人的父母是60岁,女人是55岁;工人的子女未满18岁.工人和工人的父母已经死了.他们的祖父和祖父已经60岁了.祖母和祖母今年55岁.工人的子女已经死亡或丧失了工作能力.他们的孙子孙女未满18岁.工人和工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岁.

        2.受抚养亲属的养老金标准是:配偶,是生活和死亡雇员月薪的40%;和其他亲属,他们是雇员月薪的30%.根据上述标准,丧偶或孤儿的个人每月增加10%.

        一次性工作死亡补贴:一次性工作死亡补贴标准是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分配原则]

        丧葬费,依赖性家庭养老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赔偿以《工伤保险条例》为基础,工人的直接伤害赔偿应支付给其直系亲属.

        支付标准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因工作而死亡的雇员,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赔偿金,抚养家庭养老金和一次性工人死亡抚恤金.以下规定:

        (1)丧葬赔偿金是指6个月协调区内上一年度雇员的平均月工资;

        (2)受抚养父母的养老金支付给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于雇员自身工资的一定比例而无法在雇员去世前工作.配偶标准为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标准为30%.根据上述标准,个人或孤儿每月增加10%.经批准的受抚养亲属的养老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作而死亡的雇员的工资.受抚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作 - 住宿补贴标准是48个月至60个月的协调区域员工的平均月薪.具体标准应当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分发范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

        第1条为了澄清因工作而死亡的雇员的家属范围,这些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2)款的授权制定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工死亡的家属,是指该雇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中提到的儿童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的子女以及依赖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坟墓子女;

        本条例所称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继承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兄弟,兄弟姐妹,以及与父母有关系的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述规定的人员依靠雇员的死亡在雇员出生前提供主要收入来源,并可以按要求申请受养养老金:

        (1)完全丧失能力:

        (2)工作或残疾雇员的配偶年龄为60岁,55岁;

        (3)在工作中死亡的工人和男子的父母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

        (4)该雇员的子女未满18岁;

        (5)工人和工人的父母已经去世,他们的祖父和祖父都是60岁,祖母和祖母都是55岁.

        (6)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能力的工人的子女,其孙子孙女未满18岁;

        (7)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能力,兄弟姐妹未满18岁的工人和工人的父母.

        第四条领取养老金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享受养老金:

        (1)年满18岁且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

        (2)就业或参加军队;

        (3)雇员的配偶再婚;

        (四)被他人或者组织采用;

        第五条领取养恤金的人应在执行期间停止享受养恤金.如果判决被释放并仍符合养老金资格,则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养老金.

        第六条依赖劳动者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从业人员资格,由区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对因工伤致死的工人家属的劳动能力评估,由该员工死亡地区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

        第七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官方网址:/zxdh/1729.html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标签: 张家港律师

    精诚专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官方咨询热线:  15950957995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

    张家港哪个律师好一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官方热线:15950957995

    联系qq:277490680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