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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发布日期:2019-05-19 11:58 作者:admin 点击:

    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张家港专业律师网】导读: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不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无效。那么对于债务与债权也是存在一定的时效,那么对于这方面问题有哪些相关的知识,接下来就由张家港专业律师网对于债权及债务转让相关知识以及时间期限多久的相关知识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大家能够有所了解。
     
    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一、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1、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订立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2、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 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3、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转让特点:
     
    1、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不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无效。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3、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
     
    4、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三、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有: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不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无效。
     
    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3、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四、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合履行之前,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债权债务所作的转让,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既括转让。
     
    任何的东西都存在一定的时效性,以上就是张家港专业律师网对于债权及债务转让的一系列知识,以及债务的权益的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以及对于债务债权的转让也是需要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那么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话,那么随时可以来咨询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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