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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有什么标准?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发布日期:2019-05-20 20:16 作者:admin 点击: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有什么标准?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导读: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也适用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处罚,经济诈骗罪也可以说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经济犯罪是较为常见的犯罪类型。经济犯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张家港法律顾问网为你解说;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有什么标准?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一、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
     
      六、根据《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三、处罚
     
      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现实中,经济犯罪是较为常见的犯罪类型。经济诈骗罪也可以说是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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