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电话【15950957995

  • 业务领域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网站名称:张家港专业律师网

    联系人: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

    联系电话:15950957995

    联系 QQ:277490680

    微信号:15950957995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亲友被逮捕前的37天就是拯救亲友的黄金时间

    罗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张家港律师

    发布日期:2021-02-15 22:19 作者:admin 点击: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罗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本案中,由于罗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且受到罗某某的威吓,当地村委会代为申请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罗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张家港律师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罗某现年68岁,从未结婚生子,在其27岁时,收养一子取名罗某某,并与其共同生活。期间,罗某某经常殴打辱骂罗某。
     
    2019年11月,因琐事,罗某某再次和罗某发生争执,并声称要杀死罗某。
     
    罗某害怕遭罗某某殴打,遂向当地村委会反应了上述情况,村委会考虑到罗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且受到罗某某的威吓,村委会代罗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裁判结果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
    一、禁止罗某某对罗某实施家庭暴力;
    二、责令罗某某搬出罗某的住所。
     
      
     
    (三)典型意义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本案中,由于罗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且受到罗某某的威吓,当地村委会代为申请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官方网址:/htjf/1138.html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标签: 张家港律师

    精诚专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官方咨询热线:  15950957995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

    张家港哪个律师好一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官方热线:15950957995

    联系qq:277490680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

    微信咨询